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
分类:产业新闻 浏览:7056次


【时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


主持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潘岚君


出席: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监察专员贾凤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潘峰


内容: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潘岚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通气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运行能力的重要保障。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0年9月17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今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建筑工程监察专员贾凤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潘峰,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先后出台提升建筑质量意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部署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将提升工程质量作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全国率先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深入实施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探索第三方辅助巡查,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近三年,获鲁班奖24项、国优工程79项、广厦奖28项,数量居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工程质量大检查中获得表扬。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建筑工程品质整体上还不够高,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还有待提升。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今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也把提升工程质量作为重要内容。省政府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省住建厅专题研究安排,逐条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江苏、湖北、安徽等省份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基层主管部门、一线企业和项目意见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进强基固本、系统建设,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与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省直部门沟通研究,并会签达成一致意见,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9月17日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

《实施意见》立足山东实际,围绕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提出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实施意见》共十二条,概括起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构建共治格局。提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提出强化政府监督管理,配齐配足专业监督执法力量,发展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巡查抽测,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提出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健全质量缺陷投诉机制。

二是完善保障体系。提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出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提高设计方案安全性、适用性、宜居性,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提出改革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三是健全支撑体系。提出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出完善既有建筑管理,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提出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定,发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是强化基础支持。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化住建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创建建筑品质示范工程。提出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完善建材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严厉打击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强重点建材抽查抽测。提出提升建筑队伍素质,鼓励施工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发展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评价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安

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市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地。二是加快任务落实。对《实施意见》有关重点任务,要细化出台具体配套文件,做好部署指导。对有关改革创新做法,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试先行。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夯实山东质量工作基础。

新闻界的朋友们,以上是对《实施意见》的简要介绍。请大家广泛报道、深入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省工程品质提升的浓厚氛围,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潘岚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作为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的重要文件,请问《实施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和创新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突出了四个方面的特点和创新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久治不绝、混凝土等结构风险抬头问题,提出了深化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住宅分户验收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材抽测,建立问题查处部门联动机制。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不落实、质量问题多发、投诉处理难问题,提出了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开展以建设单位为重点的质量信息公示试点。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建筑从业队伍职业化水平低、技能素质不高问题,提出了严格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评价体系;鼓励施工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发展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针对监管效能有待提升问题,提出了完善监督机构、人员考核制度,配齐配足专业监督执法力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提出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改革建设组织方式,推行绿色建造模式,提出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高品质建筑。

四是坚持全流程联动。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引导行业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和“领跑者”企业标准。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和更新利用,完善节能、消防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得随意拆除符合规划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


大众日报记者

文件专设一章部署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据了解,2019年出台的《山东省绿色促进办法》,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但目前老百姓普遍对绿色建筑缺乏了解、感受不多。请问,住建部门下一步如何提升住宅品质,提升群众对绿色建筑的认同感、获得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实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在以往绿色建筑推广过程中,更多关注建筑的“四节一环保”等性能指标,对居民居住的感知度、获得感重视不够。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打造使用者可感知的高品质绿色建筑。一方面,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修订发布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评价标准,制定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运行维护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新的评价标准将更加关注以人为本,塑造更高性能的绿色建筑。通过对建筑的性能指标进行评价,打造使用者可感知的绿色建筑。这不仅仅是建筑标准的提升,更是从政策标准、建造模式到市场管控机制的改变与提升。另一方面,贯彻国家7部委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从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推动建造方式革新等六个方面,综合打造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的绿色建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引导各界群众的参与和关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文件中提到了要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请问,在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中,主管部门将如何更好发挥标准的作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监察专员贾凤兴


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建设标准是我们工程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实现高品质非常重要的技术支撑。当前,在这方面确实还存在着标准缺失、老化滞后,标准体系建设不够合理、标准提升机制不足等问题,制约着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新标准形式、内容和属性,突出标准目标、质量水平、性能控制等内容要求,引领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好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总体思路将遵循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住建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建设和编制速度,着力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标准;坚守安全底线,建立健全保障主体结构安全的相关标准,强化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监督;围绕建筑业集成发展,健全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覆盖决策、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全过程;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绿色建筑及节能标准体系,推行绿色建造方式。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增加市场标准的有效供给。服务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突出工艺性、方法性、操作性及“四新”专项应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支持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制定“领跑者”标准。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混凝土质量直接关系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国内部分省份先后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问,山东有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有什么样的应对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监察专员贾凤兴

混凝土质量直接关系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确实是最重要、最关键的建筑材料。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混凝土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过快,一些生产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风险增大;同时,混凝土工程施工手工作业较多,浇筑、振捣、养护、拆模等关联因素多,现场管控风险也不小,近几年相关案例教训十分深刻。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我省个别工程也出现了类似的风险隐患,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省住建厅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一是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完善建材产品质量追溯、风险预警、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响应处理机制,督促落实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二是开展预拌混凝土、违规使用海砂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混凝土原材料、预拌混凝土、成品混凝土的抽查抽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严格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开展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严禁不合格混凝土在主体结构施工中使用,定期通报质量巡查、抽查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四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连续多年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住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居住舒适度。《实施意见》提出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请问,住建部门有什么具体的治理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潘峰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属于使用功能方面的问题,虽然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但一样会给广大住户带来很大困扰,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2010年,山东率先在全国启动专项治理,梳理了四大类12项常见问题,细化了101条防治技术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2013年、2017年,住建部先后在山东召开全国专项治理的启动会、现场会,推广山东治理经验。

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是动态的,一部分问题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得到了有效治理,伴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又会出现新的问题。着眼为群众打造放心工程、满意工程,我们将深化常见问题治理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一是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下达治理任务书,将治理目标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设计单位做好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治理施工方案。二是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今年上半年,省住建厅发布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和标准图,明确了当前重点防治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抓好标准宣贯培训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严格过程管控。实施样板引路,现场设置实物样品库、样板间、样板层,及时交底治理关键工序、工艺和构造做法。推行设计单位常见问题专项交底制度,严格按图施工。四是进一步严把验收关口。强化分户验收管理,竣工验收前邀请业主代表参加,对住宅内部和相关公共部位全数检查。推行比对性复核制度,随机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不低于10%的比对性复核。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请问,山东在这方面有没有基础,或者说有没有成熟的做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潘峰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是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早在多年前,山东许多市、县就作了这方面的探索。2017年,省住建厅下发文件,在全省住建系统推广烟台市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检查的做法。201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到今年已连续坚持了三年。三年来,共组织专家491余人次,暗访抽查工程项目1228个次,发现处理隐患问题32910余项。以点带面,全省12个设区市、76个县(市、区)住建部门引入这一模式,共投入采购资金3740万元,发现处理隐患问题8.4万个。第三方辅助巡查的引入,提升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精度和深度,解决了传统检查独立性不足、“人情执法”规避难问题,弥补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现实困难,取得积极成效。

组织过程中,探索建立了“三三”工作法:一是突出三个重点。紧盯影响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和企业主体行为等3项重点,细化了8大类182项巡查内容。二是建立三项机制。建立巡查机构内部、巡查机构与省厅、省厅与地方的联动机制,重大问题24小时内转办,一般问题巡查结束一周内转办。三是落实三方责任。要求企业和项目全力配合,及时提供资料,客观全面反映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要求第三方机构和辅助巡查人员规范程序,亮明身份,践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公正。要求主管部门联动响应,巡查前部署通知企业项目全力配合,巡查中督促协调全力配合,巡查后现场督办跟踪复核,闭环整改,严厉处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潘岚君

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参与,今天记者的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我们省住建厅办公室高健同志,他的电话是:0531-87080778。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

国庆节和中秋节马上到来,祝各位节日快乐,谢谢大家!